提前規劃老年生活!意定監護讓長輩自己選監護人
最近社會新聞常看到子女為爭產撕破臉,很多長輩擔心自己生病失能後,財產被亂搞又沒人照顧。其實從2019年開始,台灣民法新增「意定監護」制度,讓你可以提前指定信任的人來管理生活與財產!
為什麼需要意定監護?
▍傳統監護制度3大問題
- 法院指定親屬當監護人,但親人可能不適任
- 財產管理容易產生糾紛
- 照顧者與財產管理者無法分工
像台北有位企業家錢伯伯,發現自己開始忘東忘西,擔心將來失智後:
- 兒子和大伯虎視眈眈他的上億資產
- 住院時沒人真心照顧
最後他選擇跟跟隨30年的管家和專屬營養師簽約,生病時由他們: ✓ 安排醫療照護
✓ 管理銀行帳戶與保險金
✓ 處理房產等重大資產
5大優勢比法定監護更安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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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挑人最放心
不限血緣關係,找專業人士或多年好友都可以 -
雙重防護機制
可指定多人分工,例如:- A負責生活照顧
- B管理財務
有人無法執行時才啟動法院指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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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紙黑字寫清楚
合約能明訂:- 每月生活費額度
- 醫療方式選擇權
- 不動產處理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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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時可反悔修改
簽約後發現不合適:- 失能前:隨時撤換
- 失能後:向法院提出證明即可調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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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服務可領薪
照護者能約定合理報酬,避免「免費幫忙」產生糾紛
完整申請4步驟
步驟1|找公證人簽約
- 需攜帶:身分證+印鑑證明
- 費用:約5,000-8,000元
- 特別注意:簽約時需全程錄影錄音,證明意識清醒
步驟2|法院備案
公證人會把契約送到「戶籍地法院」留存,避免文件遺失
步驟3|醫療評估
當出現失智症狀時,需到:
- 衛福部認可醫院
- 2位醫師診斷
開立「意思能力喪失證明」
步驟4|啟動監護
向法院聲請「監護宣告」後,指定人就能依法執行: ▍財產管理權限
- 動用存款支付照護費用
- 處分不動產需法院同意
▍生活決定權 - 選擇養老院機構
- 拒絕無效醫療
常見QA整理
❓Q:簽約後子女還能爭產嗎?
✅A:意定監護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,財產會按契約執行
❓Q:監護人亂花錢怎麼辦?
✅A:可要求「定期向法院報告」資金流向,發現異常可求償
❓Q:外籍看護能當監護人嗎?
✅A:需有台灣居留權,建議搭配本地親友共同簽約
專家提醒3重點
- 早簽約早保障:等失智再處理就來不及了
- 定期檢視:每2-3年確認監護人意願
- 文件備份:正本存銀行保險箱,副本交給律師
現在就預約專業律師諮詢,依照你的財產狀況量身打造監護計畫,讓晚年生活真正安心有尊嚴!